入河入海排污口管理标准指南(排污口分类具体规定)
作者:霍尔德仪器 更新时间:2025-07-18
入河入海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是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是打通水里和岸上的关键环节。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对于改善水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保护和建设美丽河湖具有重要意义。在充分吸纳借鉴地方经验、总结试点成效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截止目前,全国已累计排查43.6万公里河湖岸线,查出入河排污口20.9万个,推动解决12.2万个污水直排乱排问题。
为落实《实施意见》中“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排污口监督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指导各地规范开展排污口分类、溯源及信息采集与交换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分类》、《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溯源总则》、《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信息采集与交换》三项标准。
《排污口分类》规定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的三级分类。一级分类与《实施意见》保持一致,包括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四类。在此基础上,《排污口分类》拓展了16个二级分类,并针对工矿企业排污口、工矿企业雨洪排口细化了三级分类,支撑差别化管理。
为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排污口分类》根据排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确定了规模以上工矿企业入河排污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划分标准,将对水环境影响突出的排污口列入重点监管范畴。
考虑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存在差异,标准明确地方可以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排污口类型,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管要求,更好地做到精准治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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