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挥发酚超标对环境的危害(水质挥发酚测定常用方法)
作者:霍尔德仪器 更新时间:2025-07-18
不同的酚类化合物具有不同的沸点,酚类又因其能否与水蒸气一起挥发而分为挥发酚与不挥发酚,通常认为沸点在230℃以下的为挥发酚,而沸点在230℃以上的为不挥发酚。水质标准中的挥发酚即指在蒸馏时能与水蒸气一并挥发的这一类酚类化合物而言。挥发酚通常是指沸点在230℃以下的酚类,通常属一元酚。
挥发酚对人体危害较大,是水环境优先监测的污染物。酚类为原生质毒,属高毒物质。酚类主要来自炼油、煤气洗涤、炼焦、造纸、合成氨、木材防腐和化工等行业产生的废水。在日常的废水水质监测中挥发酚是重要必测项目之一。同时考虑到水样中还原性硫化物、苯胺类化合物、重金属离子、色度和浊度等干扰酚的测定。那水质挥发酚测定常用方法有哪些呢?
1.ISO 6439-1990方法可测定地表水、地下水及废水中的挥发性酚类化合物。样品加入硫酸铜,用磷酸将溶液调至酸性后预蒸馏,馏出液采用4-氨基安替比林法测定挥发酚的含量。方法分为萃取分光光度法和直接分光光度法,萃取法测定酚的质量浓度范围为0.002mg/L~0.1mg/l,直接法测定酚的最低检出浓度为0.1mg/l。
2.EPA9067采用样品蒸馏后酚试剂比色测定挥发酚。方法适用于测定地下水、饮用水、地表水、海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的挥发性酚类。萃取后测定酚的质量浓度最低为2μg/l,直接法测定范围为50μg/l~1000μg/l。
3.ISO 14402-1999适用于地下水、地表水、渗滤水及废水中挥发酚的测定。样品经预蒸馏处理后,采用流动注射或连续流动在线萃取比色(470nm至475nm)测定。方法测定范围为0.01mg/l~1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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