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监测】实验室做的平行双样可以使用现场采集的平行样吗?
作者:霍尔德仪器 更新时间:2025-07-18
水质监测中,实验室做的平行双样可以使用现场采集的平行样吗?有专家认为一般情况下不能使用现场平行样代替分析平行样,因为现场平行样是采集双份(或多份)样品,质控的是采样环节,实验室平行样是分析同一份样品双份(或多份)子样,质控的是分析环节。但有一种例外情况,对于单独装瓶且全部用于分析的监测项目,现场平行样品就要采集多份样品,此时现场平行样和分析平行样就都是多份样品中的一个,所以可以是同一个,实质上都是现场平行样。
平行样是一种质量控制措施。平行样可分为现场平行样和实验室平行样。平行样有明码平行样和密码平行样,可予分析员知道,则为明码平行样;也可不予知道,则为密码平行样。关于水质平行样结果报出的问题,也曾有网友提及。根据《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630-2011)规定,一般情况下平行双样测定结果以平均值表示。具体要求如下:平行样的测定结果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时,用其平均值报告测定结果。
在《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中也是如此规定,具体如下:平行双样可采用密码或明码编入。测定的平行双样相对偏差符合规定质量控制指标的样品最终结果以双样测试结果的平均值报出:平行双样测定值均低于测定下限的,不作相对偏差的计算要求。但应注意,并不是所有的平行分析结果均是以均值报出。
当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另有规定的,则执行相应的具体规定,以具体的方法标准为准。例如,《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中规定,测定结果报第一次测定值,具体如下:每20个样品或每批次 (<20 个样品/批)应分析1个平行样。当pH值在6~9之间时,允许差为士0.1 个pH 单位;当 pH 值6或pH值>9 时,允许差为0.2个 pH 单位测定结果取第一次测定值。
另外,并不是所有监测项目均需采集现场平行样。在HJ 91.1中就规定,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未明确时,现场监测项目、悬浮物、油类和微生物不采集平行样品。这里应注意的是,不同规范可能要求有所不同,且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另有要求的应优先执行,这些都应仔细区分。比如HJ 91.1要求悬浮物不需要采集平行样,但在《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 近岸海域水质监测》(HJ 442.3-2020)中的表3质控要求中却要求悬浮物要有现场平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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