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总氮检测仪技术规范(水质总氮检测仪检定规程)
作者:霍尔德仪器 更新时间:2025-09-10
水质总氮检测仪的技术规范主要依据 HJ/T 102-2003《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JJG 1094-2013《总磷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等标准,以下是部分关键技术规范内容:
检测原理:许多水质总氮检测仪基于 HJ636《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开发,通过碱性过硫酸钾消解水样,将其中的含氮化合物转化为硝酸盐,然后在紫外光区测定硝酸盐的吸光度,从而计算出总氮含量。
校准要求:零点校准使用无氨水或去离子水,连续测试 6 次,平均值作为零点值,允许误差≤±0.2mg/L。量程校准采用 80% 量程标准溶液,重复 6 次,相对标准偏差(RSD)≤3%。
重复性误差:水质总氮检测仪连续测定 6 次 50% 量程标准溶液,RSD≤3%。
漂移测试:零点漂移连续测定 24 小时,最大变化幅度≤±5% 量程值;量程漂移在零点漂移测试前后各测 3 次 80% 量程标准溶液,变化幅度≤±10% 量程值。
准确性验证:实际水样比对时,与国标方法比对,相对误差绝对值的平均值≤10%;加标回收率在 90%-110% 范围内。
环境适应性:工作环境温度一般控制在 5-40℃,相对湿度≤85%。在电压波动 ±10% 时,示值变化≤±5% 量程值。
其他要求:水质总氮检测仪运行所消耗的试剂具有腐蚀性,应具备相应的防护措施。清洗水应符合实验室无氨水标准,禁止仪器无试剂空转。水质总氮检测仪应具有自动校正功能,可自动调节校正曲线,同时配有数据记录处理软件,方便实验数据的存储和处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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